安优购交易平台

店铺命名规则

时间:2021-11-27 18:32 浏览:35
内容

 第一条【制定目的】 为规范安优购交易平台商户店铺命名规则,维护安优购交易平台店铺命名管理秩序,保障商户合法正当权益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安优购交易平台服务协议》等制定本规则。


   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 有关商户店铺命名规则、注意事项等规定或要求,均需严格遵守《安优购交易平台店铺类型及命名规则》。


   第三条条【注意事项】


   商户入驻安优购交易平台,应当按照要求设置店铺名称,商户在选择店铺名称时需注意以下事项:


   (一)店铺名称一旦生成,商户将无法修改;店铺命名条件不符合本规则约定,或存在侵权情形除外。


   (二)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,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,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,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。


   如遇店铺名称已被占用等特殊情况,安优购交易平台有权进行适当调整。


   (三)店铺名称不得少于4个字符切不得超过30个字符。


   (四)店铺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

   1、有损于国家/社会公共利益,或有损民族尊严;


   2、含有封建文化糟粕/有消极政治影响/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/带有民族歧视内容;


   3、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,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;


   4、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/国际组织名称;


   5、政党名称/党政军机关名称/群众组织名称/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,或国家领导人/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;


   6、有不文明/格调低级/庸俗等不雅词汇;


   7、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品牌名称/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;


   8、店铺名称使用注册商标标识的,出现对标识进行任何的修改或其他可能造成对商标侵犯的情形;


   9、其他法律/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

   (五)店铺命名同时需要符合下述禁止性规定:


   1、店铺命名中不得含有“安优购交易平台”及其关联公司类字词(安优购交易平台自营店铺除外);


   2、不得使用“官方”等字词;


   3、其他安优购交易平台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禁止使用的相关字词。


   第四条【附责】


   【发布方】安优购交易平台管理中心


   【初次公示时间】2020年09月19日


   【生效时间】2020年09月26日


   【说明】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,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,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,将于规定时间生效,如有修改,将另行公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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